古希臘神話中,美少年納西瑟斯(Narcissus)深深地愛上了自己在水中的倒影,無法自拔。終於有一天,看著自己的倒影溺水而死。這是否是由於過高的自尊導致的?這是他的主要問題,還是另有原因?多年以來,心理學家和媒體都將自戀視為「過分膨脹」或是「打了激素」般的自尊。然而在過去的幾年中,這一觀點已受到嚴重質疑。最新的研究表明,自戀在其發展、起源、結果和影響上都和自尊有著明顯的區別。了解這些區別對於幫助我們理解自戀並通過干預手段增強自尊,促進心理健康有著重要的意義。
起源
兒童約在7歲時開始產生自戀情結以及自尊心。此時他們會非常重視在社交中與他人的比較,並基於此對自己進行諸如:我是一個失敗者、我很有價值或是我非常特別的評價。孩子們會通過感知他人看待自己的方式來審視自己。
然而自尊心常常會在青春期時降至最低,並在之後的人生中緩慢回升。對於自戀而言,其頂峰出現在青春期,之後便會緩慢消減。因此,在人的一生中,自戀情結與自尊心的發展歷程恰如一對鏡像,彼此相反。
自尊及自戀的形成和發展和父母的教育方式息息相關。父母對於孩子過高的評價往往會導致孩子的自戀型人格。表現出高度自戀的孩子的父母往往聲稱他們的孩子聰慧過人,他們會高估孩子的智商,或是在孩子稍有成就便過分褒獎,甚至給孩子起一個足夠在人群中脫穎而出的名字。最終,孩子會將這些內化為對於自我的真實評價,並且這些評價還會在無意中影響孩子與他人之間的關係。
相比而言,溫情的父母往往會培養出擁有強烈自尊心的孩子,這些父母常常以一種欣賞的眼光看待孩子,並對孩子充滿感情與愛意,他們會讓孩子感覺到自己非常重要。最終,這種教育方式會讓孩子將這些「我很重要」的信息內化,而這是健康的自尊中最為核心的部分。
結果
極度自戀的人常常有如下特徵:為人傲慢、自視甚高、愛慕虛榮、權欲熏心、特權感強、愛出風頭,並且需要持續得到別人的誇讚。而一個自尊心很強的人,常常會對自己的現狀感到滿足,也不會自視高他人一等。
舉例而言,作為最廣泛應用的自尊測試方法,羅森博格自尊量表(Rosenberg Self-Esteem Scale)有著下述測量標準:總體來看,我對自己很滿意 ,我認為我有許多優點,以及我能像其他人一樣把事情做得很好 。這些標準並不關乎於你是否高人一等,而旨在測試你對於個人價值及個人能力的認知是否處於健康水平。當我們談到一個人的自尊的時候,我們常常會問這個人對自己有沒有充分的認識—— 認為到自己是個有價值的人,而非自己是否高人一等。
雖然自戀的程度與自尊心呈正相關,但實際上它們的聯繫並不緊密。這表明你可能認為自己優於他人,但未必認為自己有價值。反之,你也有可能認為自己有價值、有才華,卻並不會自視甚高。
最近一篇有趣的文章中提到了自戀和自尊間的異同,自尊和自戀均與個人的主動性、自信心、積極的心態以及對於獎賞的渴望相關。但是真正重要的是它們的不同點,實際上,經評估,自戀和自尊在其他63%的特質上有所不同。
自尊心強的人往往也富有責任感,做事持之以恆。與之相比,自戀的人缺少這兩種特質,與人交往時不夠隨和(舉例而言,自戀的人在與人相處時更具對抗性),自尊心雖然與親和力關係不大,但是它們常表現為正相關的(即自尊心強的人待人友好,反之亦然)。
就人際功能(interpersonal functioning)而言,自戀和自尊據測有著75%的不同。單就自戀而言,其與憤怒及表達憤怒更為相關,自戀的人常會產生一些諸如大喊大叫、威脅他人以及肢體衝突等對抗性反應。並且,他們會產生獲得與自己不相匹配的資源的衝動,在人際交往方面也常會使一些問題惡化。
自戀的人常會覺得自己在他人的社交圈子中至關重要,並且在人際交往中常會覺得他人是自戀、神經質、不友好且脫抑制的(disinhibited,指對渴求、衝動、慾望缺乏抑制和控制)。相比於自尊心強的人,自戀的人更容易與他人發生爭執,且會進行更多的社會比較(social comparisons,美國社會心理學家Leon Festinger在1954年提出來的構思,是每個個體在缺乏客觀的情況下,利用他人作為比較的尺度,來進行自我評價)。而自尊恰與之相反,自尊會讓你在人際交往中與人親近,並讓你很容易發現他人身上的閃光點,如很強的領導力,聰明的才智,待人親和,為人善良等,他人很容易在你心中佔有很高的地位。
在精神病理學(psychopathology)中,自尊和自戀也有所不同。以精神機能障礙作為考察標準,自尊和自戀就完全是迥異的兩個概念了。自尊與較低程度的焦慮、抑鬱以及普遍性的痛苦聯繫密切。而自戀則與這些關係不大,自戀與一些外化行為問題(externalizing behavior,指外在的反社會性行為問題)相關性更大,包括酒精或其他濫用問題,反社會及一些攻擊性的行為。
在病理特徵方面,自戀者幾乎每一項病理特徵都有著很高的得分,而自尊則與全部30項病理學特徵呈負相關。其中,自尊與超脫(detachment)、脫抑制(disinhibition)、精神質 (psychoticism,指孤獨、冷酷、敵視、怪異等偏於負面的人格特徵)負相關性最為明顯,而自戀與這些特徵聯繫密切。除此之外,自戀與表演型人格障礙(histrionic personality disorders,指人格的過分感情化,以誇張言行吸引註意力及人格不成熟為主要特徵)也極為相關,而自尊與此無關。
從分析中我們可以清楚地看出,比起與人相處,自戀的人更希望獨行,他們渴望支配他人並佔有更加優質的資源。相比之下,自尊心強的人更希望與他人建立更深層次的親密關係。
我們應該努力提升自尊嗎?
這些發現對我們提高自尊的方式有何影響?為了回答這一問題,回顧歷史就顯得十分重要了。在美國的歷史上,曾有20年自尊熱潮(self-esteem craze)深入人心,人們普遍認為自我感覺良好是對生活中所有問題的解答。
理所應當的,也有些人強烈抵制這種過分簡化的觀點。自尊的影響並不像人們所認為的那般普遍:自尊與刻意增強的主動性和幸福感最為相關,但相關並非因果,他們發現很少有證據表明,提高自尊心的措施會帶來好處。那麼在進行心理干預時,我們應該將自尊放在怎樣的位置上呢?
一方面,我認為應該放下我們的擔心,提升孩子們自尊心所做出的努力並不會在無意中造成「自戀的一代」。真正應該關心的並非提升健康的自尊,而應該是在讓所有學生在感到被重視與尊重方面做得更好。目前的問題在「過譽」,我們對孩子特殊性的讚賞遠遠超出了他們的實際成就:
一些干預措施可以教會父母及教育工作者在不讓孩子覺得自己優於其他人的前提下向他們表達感情和欣賞。通過這樣做,父母和教育工作者可以幫助孩子感到快樂,並且不會讓他們覺得自己比別人都好。
提升自尊就像服用維生素。如果你很缺乏自尊,那確實會對健康造成不良影響。舉例而言,不論一個人是否自戀,自尊心較低是造成抑鬱的重要風險因素。然而,一旦一個人的自尊心處於健康的基本水平,不斷地追求自尊可能會付出巨大的代價。當我們的目標是不斷證明自己,或者不斷地對自己表示認可,而非學習和成長時,我們實際上破壞了我們的學習與人際,自我行為調節的能力。讓我們不再真誠,甚至有害身心健康。
一旦你對自我價值有足夠的信心,似乎更好的選擇是專注於完成具有挑戰性的、有意義的活動,並以此豐富你的人際關係。讓真實的自豪感和對於自我強烈的積極情感自然產生,而非利用它們作為驅動力。為了使你度過自我懷疑等困難時期,你應該努力提升你的自我同情心(self-compassion,指在逆境中的自我憐惜),而非自尊。
希望通過對於自戀和自尊不同方式的理解,我們可以更加真實地明白提升自尊可能造成的影響,並幫助人們在實踐中以一種最為健康,有效,真實的方式提升自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