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生活總是意義多重。約會對象不一定會回覆你的訊息;當你對朋友微笑時,他們也不一定會對你微笑;而陌生人有時臉上也會有不高興的表情。問題是:你如何解讀這些情況?你會把所有這些都看作是因你而起?還是會設想其他的可能,如你的朋友只是今天心情不好;你的約會對象仍然對你有興趣,但想表現得酷一點;而街上的陌生人正因為某些事情而生氣,甚至沒有注意到你的存在?
雖然大多數人都能夠比較輕鬆地克服,社交中情況不明的常態,他們會調整自己的情緒,並承認這是社會生活中不可避免的一部分,但有些人傾向於將自己視為永久的受害者。
心理學家拉哈夫·加貝(Rahav Gabay)和她的同事,將這種人際關係受害者傾向(tendency for interpersonal victimhood)定義為:持續的自我是受害者的感覺,這種感覺在多種關係中被普遍化。因此,受害成為個人身份的核心部分。那些具有永久受害心態的人往往具有外部控制中心(external locus of control)。他們認為,一個人的生活,完全受制於自我以外的力量,如命運、運氣或他人的憐憫。
人際受害傾向快速檢閱:從1 (表示「完全不同意」)到5 (表示「完全同意」)的等級,來評價你對這些問題的同意程度。
( )對我來說更重要的是,傷害我的人能夠意識到一個事實
( )我已經受到了不公正的待遇。
( )我覺得在他人的相處中,我對待他人比他人對待我更有良知和道德。
( )當我身邊的人覺得我的行為對他們造成傷害時,我覺得很有必要說明,我才是對的。
( )我常常回想起別人對我的不公。
以上檢閱,如果你在所有這些問題上都得了高分(4分或5分),你就可能有心理學家所說的人際關係受害者傾向 。

研究人員並不把經歷創傷與具有受害心態等同起來。他們指出,受害者心態可以在沒有經歷過嚴重創傷或傷害的情況下發展。反之亦然,經歷過嚴重的創傷或受害並不一定意味著一個人會養成受害者心態。然而,受害者心態和受害行為有相似的心理過程和結果。
另外,專家確定的受害心態的四個特徵是處於個人層面上的(研究結果出自對以色列猶太人的樣本研究)。因此,研究結果不一定適用於群體層面。但有研究表明,在集體層面上,兩種受害者心態有一些驚人的相似之處。
永久受害心態的主要特徵主要有四個特徵:
1.不斷尋求對自己受害者身份的認同
永遠需要讓自己的痛苦得到承認。一般來說,這是對創傷的正常心理反應。經歷創傷往往需要打破我們對「世界是公正和道德的地方的假設」。承認自己的受害者身份是對創傷的正常反應,這有助於一個人重新建立,對世界是公平和公正的生活場所的信心。
此外,受害者希望施暴者為他們的錯誤行為承擔責任,並表達負罪感也是很正常的。對患者和治療師的證詞所進行的研究發現,確認病人具有創傷,這一點對進行創傷和受害的恢復治療很重要。
2.道德精英主義
認為自己站在道德的置高點,而其他人都是不道德的。道德精英主義可以通過指責他人不道德、不公平或自私來控制他人,同時將自己視為道德聖人。
道德精英主義往往是防禦機制而發展起來的,以抵禦深刻的痛苦情緒,並成為了保持積極自我形象的方式。因此,那些處於困境中的人,往往否認自己的攻擊性和破壞性衝動,並將其投射到他人身上。「他人」被視為威脅,而自我則被視為受迫害、易受傷害和道德上的優越。雖然把世界分成聖人與惡魔的人,可能會保護自己不受痛苦,避免損害自我形象,但這種心態終會阻礙成長和發展,並忽略了洞悉自我和社會複雜性的能力。
3.對他人的痛苦缺乏同理心
太專注於自己的受害者身份,以至於對他人的痛苦和折磨視而不見。研究表明,剛剛受到委屈的人,或者想起自己曾經受到過委屈的人,會覺得自己有權利做出攻擊性和自私的行為,無視他人的痛苦,將一切歸於己有,讓他人無路可走。這類人可能會覺得自己受的苦已經夠多了,所以他們不再覺得有義務,去關心別人的痛苦和折磨。因此,他們放棄了幫助同類人的機會。
一個群體如果完全專注於自己的痛苦,就會形成心理學家所說的「受害者的利己主義」(egoism of victimhood),即成員不能從對手群體的角度看問題,不能或不願意同情對手群體的痛苦,不願意為自己群體造成的傷害承擔任何責任。
4.頻繁反思過去的受害者經歷
不斷地反思和談論他們在人際交往中所犯的過錯以及其原因和後果,而不是思考或討論可能的解決方案。這可能包括,在過去發生的攻擊行為的基礎上,預期未來的攻擊性行為。研究表明,受害者傾向於反覆思考他們經歷的人際過錯,這種反覆思考會增加尋求報復的動力,從而減少尋求寬恕的動力。
在群體層面的分析中,受害群體傾向於經常反思他們的創傷事件。例如,多年來,以色列猶太人學校課程、文化產品和政治話語中廣泛存在的大屠殺材料有所增加。雖然現代的以色列猶太人通常不是大屠殺的直接受害者,但以色列人越來越關注大屠殺,擔心它可能再次發生。

焦慮的依戀人格是人際受害傾向的一個特別強烈的前因
受害心態從何而來?在個人層面,肯定有許多不同的因素起到了作用,包括一個人過去真正的受害經歷。然而,研究人員發現,焦慮的依戀人格是人際受害傾向的一個特別強烈的前因。他們往往依賴於他人的認可和持續的肯定。出於對自身社會價值的懷疑,他們會不斷尋求安慰。這導致焦慮依賴的人,以高度矛盾的方式看待他人。
一方面,焦慮型依戀的人預感到會遭到他人的拒絕。另一方面,他們需要依賴他人來驗證自己的自尊和價值。至於焦慮依戀與人際受害傾向之間的直接聯繫,研究者指出:從動機的角度來看,人際受害傾向似乎為焦慮依戀的個體,提供了一種構建其與他人非穩定關係的有效框架,這包括爭取他人的關注、同情和評價,同時在人際關係中體驗到困難的負面情緒並加以表達。
在群體層面上,社會化過程在發展集體受害者心理中的潛在作用。研究指出,就像人類的信仰一樣,受害者心態是可以學習的。通過許多不同的管道,如教育、電視節目和社交媒體,群體成員可以了解到,受害者心理可以被用作權力遊戲,即便一方遭受了傷害,侵犯行為也可以是合法和公平的。人們可能會了解到,將受害者心理內在化,可以賦予他們凌駕於他人之上的權力,並保護他們免受騷擾和羞辱的任何後果,這些後果可能會強加於被感知的外群體成員。

用社會科學的方式讓受害者走向成長
事實是,我們目前生活在這樣文化中:許多政治和文化團體和個人,都強調自己的受害者身份,並積極置身其中。這種現象部分源於群體和個人追求幸福和滿足的權利。研究認為當這些權利感與個人層面的高度受害傾向結合在一起時,社會變革鬥爭更有可能採取攻擊性、貶低性和居高臨下的形式。
如果社會化過程能給個人灌輸一種受害者心態,那麼同樣的過程,肯定也能給人們灌輸個人成長心態。如果我們在年輕的時候就知道,我們的創傷不一定要定義我們呢?經歷過創傷,受害者身份不構成我們身份的核心?我們是否甚至會有可能從創傷中成長,成為更好的人,利用我們生活中的經驗,努力向處於類似情況下的其他人,灌輸希望和可能性?如果我們都認識到,我們可以在不仇恨他人的情況下,保持對一個群體的自豪感,又會怎麼樣呢?如果我們認識到,期待別人的善意,那麼自己也要友善一點呢?如果我們認識到,沒有人有資格得到任何東西,但我們應被當作人來對待呢?
這將是相當大的範例轉變,它將與最新的社會科學一致,即永久的受害者心態,使我們用濾鏡看待世界。一旦剝除濾鏡,我們就能看到:不是我們群體外的每個人都是邪惡的,而且不是我們群體內的每個人都是聖人。我們都是人類,具有相同的基本需求,即歸屬感、被人看到、被人聽到、有人生意義。被觀察,被聆聽和重要。
盡可能清晰地看清現實,是實現持久變革的重要一步。先擺脫永久的受害者心態,做出更有成效、更有建設性、更有希望、更願意與他人建立積極關係的事情。
▌整理報導:Bohe H.